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2024-10-31 00:00:00

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桐城市司法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控制价106330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及其他服务要求内容。

7、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评审方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方法。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  1031 202411717时止(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予报名)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进行符合性审查。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桐城市文一路)李工(13685565082)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二)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明细表(参考格式);

五、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1、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用品采购项目”,2024年11月8日15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六、报价部分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包含运费、税费、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2、最高控制价为106330,超过控制价范围为无效报价,所有投标人报价中不高于最高控制价且报价最低的为预中标人。

3、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将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七、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邀请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先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审查通过后开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方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成交价的1.5%收取。

九、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十、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即为中标报价,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签订合同时交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公示三日无异议后,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0.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凭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户名:桐城市财政局

账号:34001686108053006082-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备注转桐城市司法局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桐城市司法局

联系人:蔡女士      话:1860566008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话:13685565082   

 

附件:1、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投标文件格式

  

                                     桐城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31日